海东行署
海东行署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量化到县、乡政府;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从严控制非农建设项目,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有效遏制了在基本农田内挖沙、取土、植树造林等行为;全区各类建设占用耕地207.8公顷,收取开垦费723.7万元,专项用于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保证了全区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地区、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6.3分。
海北州政府
海北州政府切实加强全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管理,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州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农牧局联合发文,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联合检查,对全州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部落到了地块和农户;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在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利用劣地、荒地、空闲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将基本农田标注在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做到州、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资料齐全。截至目前,全州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869块,新设立标志牌20块。确保了全州6.84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5.78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达到84%,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6.6分。
海南州政府
海南州政府把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工作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职责,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007年初,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州基本农田保护划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提出措施,主管领导采取实地调研和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督查,强化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下大力气对全州基本农田的家底进行了全面核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落实到村社、农户、地块和图上,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牌87块;全年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异地平衡。积极申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了全州10.38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8.95万公顷的基本农田面积,保护率为86%,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7.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