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青政〔2008〕2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2007年初省政府与各州(地、市)政府签订的《青海省2007年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领导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各地区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耕地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的海南州政府、海北州政府、海东行署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地区戒骄戒躁,继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本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与当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各州(地、市)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资金的投入,以建设促保护,确保全省813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和80.5%的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

  附件: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
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

  受省政府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州(地、市)政府领导班子完成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西宁市政府

 
 西宁市政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关系,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明确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市、县(区)、乡(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积极争取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加大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力度。2007年批次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征用转用165.12公顷,基本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市、县、乡(镇)、村四级备案,图、表、册等档案材料齐全,划定基本农田1581块,建立标志牌144个。确保了全市17.85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和13.566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完成了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任务。考核评定成绩为95.6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