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农民收入及农牧产品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城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农民收入和农牧产品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卫市农民收入及农牧产品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准确监测农民收入和农牧产品产量变化特点,及时为 “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中卫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更加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中卫市城区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消费、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民意,指导农村经济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
农村住户调查范围:中卫市城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镇乡,对象为城区行政辖区内所有符合调查条件的农村常住户。
三、调查内容
农村住户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居民所在村的发展情况,农村住户及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村住户生产性固定资产情况,农村住户经营耕地、山地、水面情况,农村住户建房和居住情况,农村住户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农村住户生产情况,农村住户出售产品情况,农村住户粮食收支平衡表,农村住户总收入和纯收入,农村住户总支出,农村住户现金收入、支出,农村住户消费支出,农村住户购买商品等情况。
四、调查方法
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按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各镇乡农民收入状况建立抽样调查框,逐镇乡设置调查点,实行农户家庭收支记帐式月度调查,依据调查资料测算分镇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农牧产品产量。
(一)样本框的确定:采取随机等距抽样的方法,确定调查样本框。即在确保代表性的基础上,在每个镇乡抽取3个村作为村样本;每个样本村内抽取1个自然村,作为自然村样本;每个自然村分别抽取10户农户为户样本,每个镇乡抽取户样本为20户,全城区户样本总数为240户。调查点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
(二)调查方法:制定统一的调查表式。分别于每月进行样本框内农户记帐式调查,调查周期为1年(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为一个调查周期),获取有关基础资料,统一核算相关统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