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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的通知
(雅府函〔2008〕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函〔2008〕72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雅府函〔2008〕13号)中执行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调整为“2007年12月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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