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积极引导支持农村种养能手、返乡创业农民、城乡工商企业参与规模农业开发,发展园区农业。从利益机制上激励农民将承包土地流转出来,引导经营者给流出土地农民更多的土地收益。尽快制定土地流转分区指导价。省市县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法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15.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积极开展村庄土地复垦、村庄河塘整治,扩大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对行政村合并、农村学校调整后多余的房舍等存量资产,进行整治出租和开发利用,增加村集体收入。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的多种实现形式。集体经营性资产有一定规模的村,要积极探索资本运作的有效形式,发展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经营项目。切实保护村级集体资产,严禁以各种方式平调、挪用、侵占村级集体资产。因规划建设需要动迁集体资产的,要足额予以补偿。
16. 积极支持乡村化解债务。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债务。在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债务台帐和县乡村三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按照债务来源和用途,对乡村债务进行分类处置。突出化解重点,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在2008年全面完成化解任务。严格控制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在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项目时,要充分考虑乡村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的收入水平,不得让乡村负债搞建设。
17. 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严格控制征地规模,规范征地程序,健全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标准,严禁拖欠征地补偿费用,坚决杜绝各种违法用地行为。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培育发展城乡土地市场,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逐步建立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运作机制,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制度。继续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水域、滩涂流转和占用补偿办法。
18.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在全省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顺应乡村社会结构变化需要,着力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突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职责权限,改进工作方式。全面实行乡镇政务公开,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继续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健全乡镇政府基本运转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苏南地区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扩大到60%以上的乡镇。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