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


  10. 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深入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农产品境外促销力度,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扶持农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出口目标市场的质量标准进行产品认证认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办好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展销会,加快建设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积极引导扶持农产品出口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设,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组织化程度。大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到省外、境外建立基地。

  11. 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顺应苏中苏北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趋势,把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根据县域制造业、服务业发展需要,加强针对性、应用型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地就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能力。健全完善培训券制度,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引导进城务工经商农民返乡创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依靠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巩固异地输出成果,促进劳务输出人员向高技能、高收入岗位转移,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扩大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符合农民工需求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12. 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加大“六放”方针的落实力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凡能实行市场化经营和法律上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以进入。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全年完成创业培训10万人。加快推进以贷款担保、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产权交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市县建立“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三、围绕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活力,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13.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尽快制定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增加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有组织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较大规模、有明显效益的“四有”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的有关涉农项目。规范有序地发展农村富民合作社,增加农民投资性收入。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在财政资金、信贷扶持、规费减免、用地用电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08年全省专业合作组织对农户成员的覆盖面争取提高10个百分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