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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实施意见

  “回头看”行动从2008年3月14日开始,到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理阶段(2008年3月14日至4月10日)。一是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二是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7〕40号)要求,对整合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县(区)要对清查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一登记填表(附后),并于4月5日前向市矿整督导组报送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
  (二)依法处理阶段(2008年4月11日至4月30日)。各县(区)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对无证勘查开采的,要当场予以取缔;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各县(区)务必严格按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在“回头看”行动中认真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及时纠正整改并准备迎检材料,做好迎检准备,并于4月25日前向市矿整督导组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并附清查处理和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31日)。国家九部委将组织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省(市、区)“回头看”行动和整顿规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政府也将组织检查验收组对各市(州)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做好迎检准备,争取一次性通过。在此阶段,市矿整督导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巡回检查各县(区)“回头看”行动并进行初步检查验收。
  凡未如期完成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应关闭矿山无正当理由未关闭、假借整合名义保留应予关闭的矿山、应缴纳费用无正当理由未足额缴纳等情况之一,或未通过国务院和省检查验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1、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期间清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统计表(略)
  2、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略)
  3、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检查验收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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