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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署办发〔2007〕79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经行署同意,现将《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工作方案

  蒙元文化苑作为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将于近期竣工使用。现就做好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举办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的重要意义举办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是弘扬民族先进文化,汇集特色文化产品,打造我盟文化产品交易交流平台,展现锡林郭勒辉煌悠久的历史和丰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展示全盟民族文化事业发展成果和风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大盟建设的重要举措。在自治区成立 60周年之际,举办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展示60年来我盟经济社会发展的辉煌成就,展示文化事业取得的丰硕成果,有利于扩大我盟在区内外的影响力,有利于促进民族文化的对外交流和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的时间、地点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拟于2007年7月中旬在锡林浩特举办(6月份组织筹备,7月初开始布展,7月中旬正式展出)。
  展出地点设在蒙元文化苑民俗馆、博物馆。
  三、参展对象
  能够代表各地民族文化特色的民俗产品,在蒙元文化苑民俗馆民俗展厅展出;能够代表各地文化历史特征的文物,在蒙元文化苑博物馆文物展厅展出。
  四、展区划分
  蒙元文化苑民俗馆为每个旗县市(区)提供民俗展厅1个(约36平米),博物馆为每个旗县市(区)提供文物展柜1个(约15平米)。
  各旗县市(区)要按照体现民族特色和地方特征的原则,精心设计装饰民俗展厅、文物展柜,按时布置展品,实行长年展出。展览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换。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布展工作的按时、有序实施,行署决定成立蒙元文化苑民族文化产品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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