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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管理和引导。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准入管理,明确并严格定点条件,对销售假冒伪劣的经营点要坚决打击,直至取消其资格,杜绝放心店不放心现象,确保其信誉可靠、价格公道、品种丰富、购物方便、服务有承诺、质量可追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三网”建设旨在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全盟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对此,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三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三网”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有效、责任明确、经费落实、人员到位。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三网”建设工作由盟行署统一领导,盟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盟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锡林浩特市地区由市卫生局牵头),各苏木乡(镇)、街道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由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由各苏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农牧区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由商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三网”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政策落实,保障到位。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三网”建设工作的支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统一纳税、简化证照办理程序、改进执法检查方法等具体问题。要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外部资金参与农牧区食品现代流通网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要根据各地实际,加大财政对“三网”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新建放心店、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旗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三网”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种和优秀企业,着重报道典型经验、实际成效,适当揭露、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三网”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抵制不安全食品、举报投诉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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