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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四)建设品牌支撑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经营户、工业企业和区域提供品牌推荐、商标代理与专利代理、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服务、打假维权等服务。通过掌握产业政策、产业标准、国际标准,并参与标准的制(修)订,推动工业企业和区域采用国际标准,开展国际认证。努力增强各类品牌特别是特色产业区域品牌建设的支撑服务体系。
  (五)加强和规范品牌评定(认定)评价工作。市经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级对口部门的支持,努力增加申报省级以上品牌数量。加强对市级品牌的评定(认定)评价,增加市级品牌数量,通过对品牌的管理,规范评定(认定)、评价程序、标准和行为,促进品牌评定(认定)、评价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强化对知名品牌的保护。对具有悠久历史的工业企业申报老字号,将老字号及其蕴含的传统工艺和经营理念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面开展“一户一字号、一户一品牌、一户一标识、一户一域名”活动,加强对企业和区域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实行执法联动机制和维权网络查办制度,严厉打击品牌侵权行为和虚假广告。对假冒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牌的,要依法严厉打击。要指导品牌企业做好预警、起诉和应诉工作,切实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引导,督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没有自己注册商标的企业通过认证,尽快注册企业商标,强化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因抢注行为给企业造成危害。
  (七)加大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品牌宣传要作为全市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市、县(区)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宣传专栏,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产业集群)品牌建设进行广泛宣传,对我市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各县(区)、各重点企业要在交通枢纽和城市内主要地段集中设置户外宣传广告,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对我市纳入省规划重点培育的工业品牌,要有计划地重点宣传,并积极吸纳相关企业参加政府组团的贸易洽谈和招商活动。
  四、落实品牌建设工作的保障机制
  市政府成立实施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品牌战略的组织、协调和策划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整合行政资源,集中部门力量,加强配合协调,保证品牌建设扶持政策落实,强力推进品牌建设工作。
  (一)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支持。市、县(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制定品牌发展规划,确定重点培育的工业品牌。积极协调国资部门支持以商标、企业老字号等无形资产实施抵押担保。指导在企业改制、转让、破产、合资和质押等经济活动中,将注册商标均列为重要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变更和转让手续,促进有效商标和闲置商标的效应发挥,防止因商标使用、管理不当而造成无形资产流失;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对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财政贴息或资金补助,工业发展资金要向重点培育的省级以上工业品牌企业倾斜,并积极帮助申请省、国家各类政策性基金和资金。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品牌管理职能部门要帮助企业和区域制定品牌培育方案,加大对纳入规划重点培育的品牌产品、企业、区域的管理、协调和服务,提高创建和运作申报品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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