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新疆德汇国际广场“1·2”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切实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增强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自治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一)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的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王伟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州副州长周旭勇担任,成员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州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州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州安监、经贸、消防、建设、工商、文体、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消防局,具体负责全州专项行动的信息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消防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州消防局防火处处长担任,工作人员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二)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组织督促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自治州经贸、教育、民政、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人防、交通、广电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严查彻改火灾隐患专项行动。
三、专项行动的范围、重点和主要内容
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
(一)节日娱乐庆祝、民俗文化和大型集会、经贸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