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办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
把查处重大案件作为推动“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坚持“彻查、彻究、彻办”原则,将生产、储运、批销等中间环节作为突破口,不放过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追源头、挖窝点,案件线索指向哪里,案件就查办到哪里。对跨地区的案件,要加强配合,执行联动方案,力求彻底摧毁犯罪团伙。对重大案件要加强协调,并按照“扫黄打非”案件备案督办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案件督办和案情通报制度。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充分运用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案件查办情况,将作为“扫黄打非”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
(四)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针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出版、印刷、复制源头到发行销售终端,都要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企业法人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对于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要在有关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准其从事相关业务。建立健全守法经营承诺书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据此追究违规违约的经营单位及其主办单位的责任。建立健全地摊、游商及无证照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对累计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对明知或应知承租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出租方,要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其连带责任。
(五)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
根据“扫黄打非”斗争的形势发展,不断开拓创新。在继续加大对城镇文化和出版物市场治理的基础上,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向城市社区和农村集市延伸。把“扫黄打非”工作职责落实到社区管理中,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县(区)“扫黄打非”工作重点要放在城区和乡镇集贸市场,并注意摸排非法印刷、复制、刻录、包装窝点,防止非法出版活动向农村转移和扩散。要把网上“扫黄打非”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网上“扫黄打非”工作规律,建立网上“扫黄打非”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网上“扫黄打非”力量,加大经费、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投入,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信息网络系统管理“扫黄打非”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要结合城镇网络化管理,逐步做到信息与执法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和纠正文化和出版物市场存在的问题。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动员群众举报侵权盗版行为,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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