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市政重点工程管理。加强市政工程的监管,努力规范市政重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参建各方的行为。开工前每个市政工程要履行施工图审查手续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力度,对不合格工序质量、材料、半成品、构件进行通报,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
(六)强化建筑节能工作。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工作组织监管体系和整体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把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落实到每一栋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中去。要通过抓典型示范、推进建筑节能向更宽领域拓展。重点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小区、低能耗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节能65%试点、农村建筑节能试点等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向面上推广。继续抓好全市乡镇以上建设工程“禁实限粘”工作,大力促进节能新墙材推广应用。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散装水泥“达标县”和县城城区混凝土“禁现县”目标。
(七)整顿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备案、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和勘察设计水平。二是开展勘察设计市场的抽查活动,摸透勘察设计单位在质量管理及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三是举办培训活动,对勘察设计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剖析和培训,四是开展优秀方案设计评选活动,并将评优与先进评审、资质管理结合起来。五是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强条强标的勘察设计人员以及漏审的审图人员。
(八)加强检测市场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针对我市目前部分检测单位专业不配套、压价竞争和检测质量不高等问题,研究出台《质量检测管理文件》。检测机构与质监机构联网,实现适时监控,开展飞行检查、驻点检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严肃查处“倒三包”、转让检测业务、做假试验、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大力开展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对获得国家“鲁班奖”、省“扬子杯”和市优工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鼓励,努力营造创优的良好市场氛围和舆论氛围,不断提高我市建设优质工程比例,创造更多的功能完善、造型优美、特色鲜明的优质精品工程。
(十)全面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法规体系、统一评价体系、统一惩戒机制”的要求,在建设局网站上构建全市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及时记录和公布涉及勘察、设计、招投标、造价、图审、检测、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主体的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充分发挥诚信度对各方-6-主本的制约和促进作用,逐步建立建筑市场的奖惩激励机制,推行信用保证金制度试点工作,认真探索用经济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有效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