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把举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作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宣传部门、科协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针对不同重点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寓教于乐,注重实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力开展好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各项活动。
(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加强活动前期预热宣传,既要全面反映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群众在科技(科普)活动中的精神风貌,也要对重大活动、典型事例等进行深度报道,多侧面、多角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生活品质之城”建设中的具体、生动实践,使新闻媒体真正成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力量。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保障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安全举行,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四)尽快落实活动经费。
各级财政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专项经费。各级各部门也应尽快安排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的活动经费。
(五)认真做好申报总结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填写《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申报表》和《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汇总表》(开展2项及2项以上活动的单位填写),并将先期落实的重点活动项目于4月10日前以电子形式报杭州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科协科普部),以便统一编印《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指南》。
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并按要求填写《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活动统计表》和《杭州市2008年科技活动周暨第二十二届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项目推荐表》。各区、县(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形成2008年科技活动(科普宣传)周总结报告,于6月5日前报杭州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延安路499号,联系人:沈亮,卓虹,电话:85061067,85157164,E-mail:kpb@zj.com,163sl@163.com;QQ:175192528),办公室将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上述各申报表可在市科协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k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