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列入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的乡镇,要按照《自治州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总体要求》负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在2008年5月30日前必须完成本乡镇信息服务站的建设工作,因地制宜,通过多种渠道采集农(牧)民迫切需要的信息,采用各种传播手段为农(牧)民开展信息服务,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州人民政府将与各县市签定《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并对各县市开展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进行验收、考核、评比。
附件:1.自治州开展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的乡镇名单
2.自治州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总体要求
3.关于实施新农村百千万信息服务行动的决定(新政办发〔2008〕2号)(略)
附件1:
自治州开展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示范工作的乡镇名单
一、玛纳斯县(12个乡镇村)
乐土驿镇、包家店镇、头工乡、广东地乡、兰州湾镇、凉州户镇、六户地镇、北五岔镇、清水河哈萨克自治乡、塔西河哈萨克自治乡、旱卡子滩哈萨克自治乡、新湖坪村。
二、呼图壁县(6个乡镇)
大丰镇、廿里店镇、雀尔沟镇、园户村镇、五工台镇、石梯子乡。
三、昌吉市(9个乡镇)
六工镇、大西渠镇、佃坝乡、三工镇、二六工镇、榆树沟镇、庙尔沟乡、阿什里哈萨克民族自治乡、滨湖乡。
四、阜康市(6个乡镇)
九运街镇、三工河乡、上户沟乡、水磨沟乡、城关镇、滋泥泉子镇。
五、吉木萨尔县(8个乡镇)
二工乡、北庭镇、泉子街镇、大有乡、新地乡、三台镇、庆阳湖乡、老台乡。
六、奇台县(15个乡镇)
半截沟镇、东湾镇、奇台镇、老奇台镇、西地镇、吉布库镇、大泉塔塔尔乡、七户乡、乔仁乡、古城乡、碧流河乡、坎尔孜乡、西北湾乡、五马场乡、三个庄子乡。
七、木垒县(10个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