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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2008-2010年)的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2008-2010年)的意见
(杭政办函〔2008〕1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粮食是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是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对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和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业部关于“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示范带动为手段,通过3年努力,集中力量发展50个连片千亩以上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的粮食核心产区,使之成为旱涝保收的稳产区、解决季节性抛荒的带动区、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区、统一服务的先行区、高产高效种植模式的示范区。
  (一)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按照达到旱涝保收高标准粮食生产农田的要求,完善畈内沟、渠、路等配套设施,便于农机化作业,通过改土增肥提高土壤肥力,满足高产粮田需求。
  (二)解决季节性抛荒。千亩畈内农田复种指数超过200%,一年种植两季以上作物(其中一季必须为粮食作物),农田空闲时间控制在3个月以内。
  (三)应用先进科技。千亩畈内良种覆盖率达100%,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面积达90%以上,主要生产环节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产品无公害率达100%。
  (四)开展统一服务。千亩畈内必须全面推广“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栽种、统一植保、统一技术、统一机械化)等社会化服务,全面实行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和“减量增效”、病虫草害综防技术,充分展示规模生产所产生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五)实现高产高效。千亩畈内粮食作物平均单产比当地同类作物当年平均单产高10%以上,经济作物平均亩效益比当地同类作物当年平均亩效益高8%以上。
  二、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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