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十五、健全社区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要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引导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个人自付比例应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25%以上。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其费用可由个人账户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社区卫生服务费用预付制等支付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及时结清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正常运行。

  十六、实行积极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政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市、县(市)、区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服务项目价格,其标准不高于《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级医院价格及现行有关规定。对个性化服务,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按服务时间、次数或服务人数等收取费用;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原则自主定价,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多发病、常见病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定和完善价格管理办法,落实价格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价格行为。

  十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政府规定收费价格取得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非医疗卫生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和土地等不动产,在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政府机构向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十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发展环境。市政府将调整充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本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街道(镇)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落实专人联系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按照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崇川区年内全面实施以全额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基本药品零差率以及配套人事制度改革为核心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地区启动此项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