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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2011年,改扩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4所,新增床位230张,其中,呼图壁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60张;吉木萨尔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50张;奇台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40张;木垒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80张。
  2012年,改扩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4所,新增床位240张,其中,阜康市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50张;吉木萨尔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30张;奇台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40张;木垒县改扩建1所,新增床位120张。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扩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是切实改善民生、关爱老年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村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工作到位。要加大监督力度,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集中供养目标,使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摸清现状,制定方案各县市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逐年增加人数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施现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根据本县市实际,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规划。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界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扶助五保对象的目的、意义,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和服务机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物资、资金上给予支持;建设、规划、环保、国土资源、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对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收费上给予优惠或减免。
  (四)落实经费,加快建设各县市要整合现有供养设施,结合中小学校点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根据五保供养人数与现有床位数的差距,编制新建和改扩建计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所需资金由县市财政、乌昌财政和昌吉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按1:1筹措(乌昌财政和昌吉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合为一)。乌昌财政每年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500万元,昌吉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200万元。各县市要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建设经费筹措力度,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资金和实行集中供养后经常性支出和管理运行经费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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