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行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常政发〔2008〕53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我市深入开展了以“优化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常州对外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过程中,各区、各部门紧密协作、真抓实干,整治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嘉奖单位(共7个)
武进区人民政府、新北区人民政府、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
二、表彰单位(共7个)
天宁区人民政府、钟楼区人民政府、戚墅堰区人民政府、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
三、支持奖单位(共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