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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新“5+1”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培训对象:重点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分专业、按需求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政策、农村法律法规以及文化、卫生、环境等知识的培训,大力推广“菜单式”培训。

  培训途径:充分发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成人教育中心、农村党员远程培训等基地的作用,同时注重发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农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采用专题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现代多媒体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培训。

  2.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对象: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

  培训内容:对农村新生劳动力,包括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退役士兵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内容包括基本素质知识、职业知识、专业知识、技能和社会实践;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村贫困劳动力、大龄农村妇女、失地农民开展劳务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内容包括职业常识、专业常识和专项技能。重点开展机械电子、数控操作、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

  培训途径: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乡镇成人教育中心等培训机构,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农民自愿和国民待遇的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补贴,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订单培训,定向培训。

  3.创业培训。

  培训对象: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比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

  培训内容: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为重点开展培训,具体包括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法律法规和创业技能等内容。

  培训途径: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涉农院校为主要承担单位,同时充分利用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资源,针对不同产业的特点,分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指导等三个环节进行,培训时间以达到创业基本要求为依据,一般要求达到60-90学时。培训结束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培训专业证书及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保障措施。

  农业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由市农委牵头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1.创新机制,健全体系。以市(区)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其它培训机构的作用,把培训重心下移到乡村,引导和打造一批农民培训的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叫得响的品牌专业,各项工作实行阳光操作,努力实现培训主体的多元化、形式的多样化、专业的品牌化及过程的市场化,逐步完善以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骨干、上下贯通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

  2.积极上争,落实经费。努力争取省及省以上农民培训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市财政对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实行以奖代补,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按原有政策执行。

  3.强化监管,确保实效。重点检查组织管理体系、条件认证体系的建立及培训单位执行培训计划等方面,主要考核培训实施、资金管理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效,同时,努力使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人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一位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患病后“看得起、看得到、花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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