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切实把科技进步与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为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对《规划》落实工作的具体指导,研究解决重大专项和重点任务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地方、部门及社会力量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抓好科技进步统计监测,落实对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工作的绩效考核。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围绕《规划》的实施,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并加强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相互协调,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强对科技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促进依法行政和管理。
加强科学普及。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普投入机制,抓好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普及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推广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二)实施创新主体推进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围绕企业在自主创新中主体地位的确立,引导企业实施以名牌和驰名商标为重点的自主品牌战略、以专利为重点的自主知识产权战略、以达标和创标为重点的技术提升战略。通过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和建立研发机构,完善企业内部技术创新机制,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事业单位重大发明专利申请和国际专利申请,将自主知识产权产出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专利技术实施,在科技计划立项、贷款贴息、风险投资、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计划,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立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援助机制,为涉外诉讼、困难企业诉讼提供援助。
(三)合理整合科技资源,增强集群创新优势。
推进“区域联动、园区联合、企业联盟”的发展策略,优化资源配置,聚集创新要素,形成集群的发展优势。区域发展联动,重点建设特色产业基地。推动产业基地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发挥基地龙头企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吸引市内外企业不断向基地集中,形成产业区域联动的发展格局。园区发展联合,重点建设“一中心六园”创业园区。“一中心”即国家级泰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六园”即高港、海陵创业产业园和以姜堰、兴化、泰兴、靖江的创业中心为载体的高新技术创业园。统一规划市域创业平台,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全市创业园区的联合机制。企业发展联盟,重点建设企业科技园区。鼓励和促进春兰、扬子江、梅兰、陵光等重点企业的科技园区建设,促进同行业企业加盟大企业的科技机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结成互惠互利的研发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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