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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卢先发(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
        林联锦(市环保局局长)
        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卢 意(市综治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杨洪先(市委农办)
        翁秀山(市卫生局)
        张平德(市人口和计生委)
        罗亮明(市国土资源局)
        陈柏辉(市城乡规划局)
        陈明强(市建设局)
        陈永炘(市环保局)
        吴杭平(市文化与出版局)
        郑奕玲(市综治办)
  资金来源:(1)全市共有1825个村委会,每村聘用3名村级农民技术员,按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共需补助资金65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转移支付县6个、1543个村委会按70%补助,市、县按1:1配套30%,需市财政配套83.322万元。省财政补助新罗区282个村委会40%,市、区按1:1配套60%,需市财政配套30.456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2)给予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边远山区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津贴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共需资金437万元,其中省财政转移支付394万元,市财政补助新罗区21.5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新罗区财政配套21.5万元。(3)全市1900个村委会(居委会)配备1名计生管理员,按每人每月200元补助,共需资金456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4)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9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5)全市1813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文化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7.56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6)全市1825个村委会,每村配备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共需补助资金219万元,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市、县(市、区)财政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配套补助,需市财政补助109.5万元(在年终决算调整时予以追加),县(市、区)财政共配套109.5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六、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全市范围内的乡(镇)、村建设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和配送中心。2008年规划建设改造360个乡(镇)、村连锁“农家店”(乡级店60家、村级店300家),配送中心10个。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吴振华(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陈宏恩(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总投资8600万元。其中60家乡镇“农家店”每家投资30万元,共1800万元;300家村级“农家店”每家投资6万元,共1800万元;10个配送中心每家投资500万元,共5000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对每家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央财政对配送中心按银行贷款4%贴息,省财政对每个配送中心补助3万元;市财政共补助5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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