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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资金来源:(1)廉租房建设总投资约5000万元,由市财政从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2)经济适用房建设由企业自筹及通过银行融资。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九、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2008年全市计划实施“造福工程”搬迁10500名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贫困群众,以及受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的群众,帮助其迁居安置,重建家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人口和计生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金木(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人均200元配套,共补助210万元,各县(市、区)予以一定的配套。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继续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工程
  2008年在全市继续建设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含一池三改:改圈、改厨、改厕)和联户沼气池7800口,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治理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和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老区与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宇(市农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槐城(市农业局)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24.4万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936万元(每口补助1200元),市财政从支农资金中安排配套补助98万元(每口补助100元,服务体系、工作和培训等经费20万元),各县(市、区)共配套补助101.4万元(每口补助100元,每口工作经费30元),其余1989万元由农户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十一、继续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农村水利建设六项工程
  2008年全市实施:(1)150个行政村通水扩容、改造工程,20个乡镇国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5万人农村人饮安全问题;(2)完成4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逐步消除隐患;(3)新建500个山地水利蓄水池(总容积2.5万立方米),开工建设5座小型水库,建成3座,重点解决5000亩易受旱山地经济作物的灌溉问题;(4)建设200公里防渗标准化渠道,完成节水灌溉面积5万亩,不断提高灌溉水利用率;(5)实施河道清淤整治10公里,提高河道行洪能力;(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2万亩,其中长汀县治理12.1万亩。
  总协调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林业局、交通局、环保局、科技局、建设局、老区与扶贫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农科所、林科所、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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