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岩委〔2008〕10号)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资金到位,措施得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5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取信于民,积极呼应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持续推进龙岩新一轮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龙岩生态型经济枢纽和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增长极,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各承办单位要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08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从2008年起,在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含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校学生4.4万人的学杂费。继续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在校学生25.2万人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9.5万人的生活费。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8460万元。其中:省级以上专项补助8140万元,市财政从教育费附加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市属初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免除学杂费等“两免一补”配套经费,各县(市、区)共配套安排220万元。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二、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
在2007年开工改造的基础上,完成2007-2008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计划,即:完成改造2004-2005年新增的中小学危房28.8万平方米,建成校舍30万平方米。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溪亮(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2.33亿元。其中,省级以上危房改造专项补助11506万元,市财政从市教育费附加中按省级以上补助数额的10%予以配套补助,其余由各县(市、区)筹措。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