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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农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农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龙政综〔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农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龙岩市农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我市因突发性事件引发的农资市场异常波动,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农资市场紧急事件应急工作系统,确保我市农资市场正常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和农民利益,助农增收,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农资应急工作原则
  (一)按照农资供应管理的要求,建立农资应急机制,当我市出现区域性或全市性农资市场紧张情况时,立即报告市政府,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稳定。
  (二)本预案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农资市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第三条 本预案级次划分
  (一)紧张状态:全市或局部区域农资供应较为紧张,农资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普遍上涨30%~50%,或在两个月内持续上涨40%~6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30%~50%;市内局部区域农业病虫害严重发生,所需救灾农药品种储备库存和社会库存不及救灾需求量的70%。
  (二)紧急状态:农资市场供应紧张,农资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普遍上涨50%~100%,或在两个月内持续上涨60%~12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30%;市内广大区域农业病虫害严重发生,所需救灾农药品种储备库存和社会库存不及救灾需求量的50%。
  (三)特急状态:农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部分地区出现农资脱销,已完全不能满足农民生产之用,农资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上涨100%以上,或在两个月内持续上涨120%以上;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以下;市内广大区域农业病虫害严重发生,所需救灾农药品种储备库存和社会库存不及救灾需求量的30%。

第二章 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成立市农资市场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农资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联系电话:2215620传真:222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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