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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要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大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狠抓特色。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着力抓好一批有特色的重点项目,根据我市“两个率先”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重点做好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的调研论证,形成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框架安排,着力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度。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民主化、公开化要求,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听证、论证、公开征询意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同时,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上公布草案征求意见等手段,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

  三是探索建立健全效益评价和实施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优秀规范性文件项目评选活动,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工作。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努力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一是认真落实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日前,市政府下发了2006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我们要切实加以贯彻实施。各辖市、区政府也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保、安全生产、医疗和教育收费等领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认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换发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是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启动前置性审查程序,严格按规定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反馈。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启动机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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