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系统贯彻落实《纲要》工作的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工作特点,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时发现和总结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市法制办拟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召开贯彻落实《纲要》的经验交流会,推动面上工作的平衡发展。同时,就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2006年国务院部署的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国务院《纲要》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了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界定执法责任等工作。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要积极协助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促进面上工作的开展,确保2006年4月底前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任务。同时,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是继续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规范对企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镇政发〔2004〕46号)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对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乱检查、乱收费、乱处罚的问题。四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文书的改革。2006年拟在3家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认真总结经验,并逐步在全市推开。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