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和“温暖工程”等项目为依托,继续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基地,创新培训机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打造培训品牌,培养造就一支能够适时稳定转移的后备技能工人和产业工人队伍,实现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的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稳定有序转移。2008-2010年,对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各类岗位技能的现代产业工人达到5万人。对贫困地区未考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考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达到一次培训、稳定就业和终生受益的目的。
三、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培训机构,要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培训行业和工种,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塑造具有天水输转优势的劳务品牌,促进农民增收。
(一)明确培训对象。以具有外出务工意愿、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6-40岁的农村劳动力为主要培训对象。贫困县以贫困家庭“两后生”(未考入高校的高中毕业生和未考入高中的初中毕业生)为重点。兼顾具有培训转移意向的其他培训对象。
(二)保证培训时间。培训时间原则上为20-180天,鼓励培训单位开展较长时间和更为系统的培训。技能要求相对简单的工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两后生”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2年。
(三)把握培训重点。要以技能培训为重点,突出抓好用工量大的建筑、家政服务、餐饮、烹饪、物业管理、酒店、汽驾、护理、美容美发、保健按摩、乡村医生、制造、电子、缝纫、保安等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农产品加工、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培训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同时,要积极开展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自尊自强、文明礼貌等方面的精神文明培训和安全生产、权益保护、卫生保健以及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规范基地认定。培训基地要在方便农民参加培训的基础上,突出行业特色,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农业、劳动、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以及企业和民办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示范基地。培训基地必须具备相应技能培训必需的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培训任务要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随着培训工作的推进,实行动态管理。
(五)创新培训方法。要积极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式输转,培训单位与用人单位间的对接培训。加强校校、校企联合,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层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