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抗击冰冻灾害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玉 清  南宁铁路局副局长
      杨观胜  广西军区副参谋长
      崔常奎  空军南宁指挥所副司令
      黄湘闽  武警广西总队副总队长
      黄近平  广西电网公司总经理
      陆有义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陈成敏  中石化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炳明  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成立协调小组办公室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庞栋春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韦树奉、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黄瑞平、自治区经委副主任石文怀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设值班、材料、救灾物资保障3个办事组。

  值班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全体人员和自治区经委、民政厅各1名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

  材料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第四秘书处、信息处、自治区应急办应急管理处和自治区经委、民政厅、交通厅、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救灾物资保障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第四秘书处、自治区应急办协调处置处和自治区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交通厅、商务厅、卫生厅、粮食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

  值班地点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为0771-2807778,传真:0771-2807529。材料组和救灾物资保障组办公地点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楼2楼第三会议室,办公电话:0771-2814883,传真:0771-2812373。

  三、工作职责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协调小组是当前全区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Ⅰ级响应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命令、决定;研究、部署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协调组织救灾物资保障、维护灾区社会秩序;指导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抗灾救灾值守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综合、上报全区雨雪冰冻灾情和抗灾救灾进展;承办灾情会商会,起草相关文电材料;协调各有关部门安排救灾物资调运工作;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捐赠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