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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的紧急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的紧急通知
(天政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8月份以来,全市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经过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和密切配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良好效果。目前,春节即将来临,正值食品生产销售旺季和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敏感期,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以下简称“两个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进一步巩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维护食品生产销售市场正常秩序, 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证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效。各县区、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大范围的“两个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效。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生产经营者是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和健全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切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整治措施,不断开创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监督检查。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要严格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卫生的控制,认真检查原料进厂质量安全把关、使用状况和可能存在的非食用原料情况,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他有害物质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销售。对使用工业染料、非食品工业加工助剂及其他化学物质、回收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提前介入,严肃查处。要加强生活供暖锅炉、起重机械和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与管理,突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购物中心以及风景区、公园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突出小食品作坊、小浴室、小酒坊、小胶合板厂、小制衣坊等使用的小锅炉的监管,突出化工、能源等生产企业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危险化学品承压设备的监管。凡是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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