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
(1)抓紧“十一五”后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自治区重大规划提出的综合交通运输、现代产业体系、新能源新材料开发、资源综合利用、水利防洪、生物产业、海洋开发、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旅游文化产业等重大项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业主和经费,组织项目论证,创造建设条件,争取在规划期内开工建设。
(2)超前谋划“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立足市场导向,在发挥优势、优化结构、深化合作等方面,谋划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加工制造及配套延伸产业、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生物产业、高端服务业、设施农业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策划提出项目方案,论证市场前景和建设条件,开展超前研究。
(3)创新前期工作机制。完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项目属性,明确投入主体,支持金融机构早期介入前期工作,探索利用政策性技术援助贷款支持项目规划和超前研究,鼓励设计咨询单位、科研院所及企业研发机构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完善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实行考核考评。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储备动态管理。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促进开放型经济加快发展。
1。加快推动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为重点的中国-东盟 “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实施我区与东盟国家在交通、物流、旅游、产业及能源资源等的合作开发项目,重点抓好中越“两路两铁三港”、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泛北部湾国家经济合作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作用,加强交流,增进友谊。建立健全次区域合作机制,配合做好泛北部湾跨国联合专家组启动运作等相关工作。同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与欧美日韩等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开放合作,积极扩大与西南、中南及长三角等多区域合作。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实验区等区域合作项目建设。
2。继续举全区之力,把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商务与投资峰会办得更有特色、更有成效。努力办好第三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第五届泛珠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合作洽谈会,促进泛珠合作与泛北部湾合作、与东盟开放合作良性互动。
3。继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着力培育一批出口稳定增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重点抓好以汽车及零部件、农机、工程机械为主的机电产品和以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元器件零部件进口。积极落实国家境外产业投资指导政策,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国际化经营活动。
4。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抓住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机遇,找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采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配套协作型龙头项目,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组织实施国家新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认真做好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工作。落实已列入国家规划的外贷项目,继续在交通、生态、环保、节能、教育、卫生、扶贫和城市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筛选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力争区外境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6%。
(六)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
1。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与多区域合作结合起来,全面实施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以港口及其后方集疏运系统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港口公共泊位、专业码头、深水航道项目和沿海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加快推进沿海炼油、林浆纸、电力、钢铁、电子、物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沿海基础设施大会战二期项目建设,重点加快防城港企沙铁路支线、防城港东湾和西湾深水航道、北海铁山港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郁江调水工程、北海铁山港供水二期、防城港江山至白龙二级路、钦州大榄坪工业区二号路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8亿元,二期项目基本建成投产。抓紧前期工作,尽快开工钦州港至大榄坪、合浦至铁山港两条支线铁路。积极推进防城港钢铁、铁山港石化、钦州炼油厂二期、白龙核电、沿海火电二期、大型修造船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铁山港、钦州港、防城港企沙三大临海工业区规划建设。推进钦州保税港区、凭祥边境综合保税区、防城港和南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申报和建设,推动完善电子口岸建设。加大力度,更多地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和民营资本,完善产业布局。尽快完善经济区专项规划和配套政策,整合各类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2。加快编制和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抓紧开展主体功能区所涉及的财政、产业、投资、土地、人口管理、生态环保配套政策和绩效评价考核等专题研究,促进各地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分类发展。继续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的重大规划,促进各地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