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措施,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深入开展
  1.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是帮创业者选定创业项目。二是帮助创业者进行项目论证。三是帮助创业者解决贷款。四是为创业者提供政策服务。五是为创业者提供全程跟踪指导。
  2.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通道。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和“春风工程”培训工作。建立一批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动员企业广泛吸纳周边农村劳动力,力争使20%以上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有计划、有组织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回乡合作创业,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条件。启动境外就业“金桥工程”。针对韩国“访问就业制”、“雇佣许可制”,继续举办拟赴韩人员免费政策培训班。提高境外就业的可靠性和国内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力争使我州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达到50%以上。
  3.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拉动就业。注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中,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切实体现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火车头”作用。争取增加1亿元投资可增加400个就业岗位计算,力争实现新增40000个就业岗位。
  4.实现旅游行业培训工作新突破。举办全国导游员培训班,培训数量力争达到800人次,合格数量达到300名,就业率达到95%。建立旅游行业就业培训基地,加大旅游餐饮服务行业就业培训力度。开展在岗人员培训,提高旅游行业在岗人员服务技能,计划全年培训在岗人员500人次。
  5.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州本级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100万元,各县(市)落实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不少于30万元。各县(市)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按农村人口每人1.5元标准统筹农村成人教育经费。
  6.实施低保对象创业促就业。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建立低保对象就业一条街或就业网点。通过多种方式运营“阳光超市”,力争使低保对象通过“阳光超市”实现就业。健全和完善失业保险、城市低保、再就业联动工作机制和低保对象渐出机制。
  7.促进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继续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程”。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为进行失业登记的军队退役人员建立专门档案,落实军队退役人员就业服务相关政策。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宣传、发展改革、经委、商务、财政、劳动保障、社保、林业、建设、农业、中小企业、工商、税务、司法、人民银行、教育、民政、妇联、残联、工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
  (二)搞好分工协作。劳动保障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搞好工作协调,开展创业培训,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负责政策宣传,培树推广先进典型;财政部门负责创业担保金的投入和政策落实;各商业银行负责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和资金扶持;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发展改革、经委、农业、民政、林业、中小企业、司法、商务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都要发挥职能作用,为创业者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