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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州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4月至5月,历来是我州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的时期,各级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要制定完善并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五级和五级以上大风天、高火险天气,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禁火命令,严禁野外动火。要动员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等有关工作人员,对居民住宅、街道、村屯以及“六小”场所包片包户开展检查,严防大风天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防灭火知识、自救逃生常识和大风天禁火规定。气象部门要通过电视滚动字幕、广播提示、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火险等级预报。各街道、社区、村要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教育和引导村(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五)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勤备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扎扎实实地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检查和维护,做到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快速出击,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对可能造成火烧连营的火灾,要积极调动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参加火灾扑救,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设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门要确保消防报警专线畅通。
  四、时间安排
  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
  各县(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季防火措施,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各县(市)要以住宿、餐饮、旅游、公共娱乐、“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会堂、影剧院,医院、敬老院,高层、地下建筑,物资仓库、粮库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烟花爆竹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为重点,督促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要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棚户区和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火电源管理符合规定。要加大农村柴草垛治理力度,将“柴草垛搬迁”等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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