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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8〕28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省属驻丽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的管理,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切实保障2008北京奥运会期间全省民航无线电导航、铁路无线电调度和广播电视播出安全,根据省无委《关于开展全省无线电广播电视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云无联〔2008〕2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定于2008年3月至7月开展全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行政执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广播电视无线电台站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泽全 市无线电管理处主任

      蒋 松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万红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桑振华 市无线电监测站站长

      王仲恭 市教育局电教馆馆长

      和岁武 丽江电视台副台长

      朱 斌 七○四台台长

      张学成 市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

      联络员:胡学香 市无线电监测站

      李东鸿 市无线电监测站

  二、检查范围

  (一)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广播台、电视台以及校园调频广播台。

  (二)检测发射功率大于等于50W的无线电广播电站。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频率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二)是否变更台站参数,技术资料是否详实。

  (三)无线电台站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有关人员是否具有《云南省无线电台操作资格证》。

  (四)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是否参加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法律和业务培训并考试合格。

  (五)无线电调频广播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与许可条件一致。

  四、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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