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大“三农”投入力度。继续巩固、完善、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结合财政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支农、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增量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当年要拿出7456万元专项资金加强“三农”工作,其中支持新农村建设20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20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也要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加大对“三农”的投入。
  (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继续执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补贴制度。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的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
  (三)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积极探索建立金融信贷、先进科技、人才智力、市场信息等服务进村入户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重点实施的教育发展、创业就业、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住房安居“五大惠民”工程向农村倾斜,覆盖广大农民群众。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加快县城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七、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一)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真正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 干部配备上,认真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充分发挥涉农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用很大的精力抓好“三农”工作,经常深入第一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市、县、乡三级主要领导,每人都要有一个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联系点,培养创造一批学得起、推得开的好典型。要对“三农”重点工作进行量化,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三)营造全社会加强农业基础,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巩固农业基础,加快农村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直要继续抓好130支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队,60支机关定点扶贫工作队和30个企业结对帮扶工作,县(市、区)也要组建工作队,帮扶重点推进村的新农村建设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层层发动、政策支持、荣誉激励和定点帮扶等形式,引导社会各行各业结合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促进各方面人才和资金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极力营造全社会加强农业基础,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我市农业和农村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