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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确保全市耕地面积稳定在820万亩左右。要集中实施好8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重点进行高标准旱作农田、节水灌溉高产农田建设和盐碱化耕地治理。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完成12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
  (三)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费,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积极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在抓好小麦种植机械化的同时,重点推进玉米收获机械化,棉花采摘机械化,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化和果园机械化。全年机收面积达到480万亩,保护性耕作达到70万亩。
  (四)加强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继续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年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4万人,建设各类饮水工程450处。要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电气化建设。2008年全市投资1425万元,建设1个电气化县,5个新农村电气化乡(镇)、75个电气化村;投资4700万元,启动路灯亮化、饮水解困、农网技改、农网完善四大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年内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加强村村通客车工作的管理,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和路线公交化改造,促进城乡客运协调发展。
  四、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试点(重点)村要梯次推进。2006年确定的13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设成效,确保达到“三年明显发挥示范效益”要求;2007年确定的254个重点推进村,要尽快实施“五个一”工程,达到园林卫生村标准;2008年的254个重点推进村要以“四化”为突破口,大力治理“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要抓紧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和村容村貌治理。盐湖区、河津市,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县的要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做出突破,整体带动新农村建设。
  (二)全面整治农村环境。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入手,以“净化”为重点全面搞好农村环境整治。集中力量清理巷道中的粪堆、柴堆、垃圾堆,在农村基本达到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排乱倒的标准。在环境整治过程中,要建立保持环境“常净”的长效机制,逐步改变农民的生活习惯。到年末,全市80%的村要建立垃圾填埋场,70%的村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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