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加强全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铁政办发[2008]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委《关于加强全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全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提高信用水平,改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现就加强全市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企业信用是企业依法经营、履约情况、履约能力、法人信用等方面的集中体现。2000年以来,企业适应发展要求,加强信用建设,信用意识逐渐增强,信用状况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以诚立企、以信兴企”的企业和知名企业家,创造了一批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但是,企业信用建设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约不遵、拖欠货款、逃废债务、偷漏税收,甚至造假仿冒、恶意欺诈等问题在一些企业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在配置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企业信用日益成为企业获得发展资源的前提,成为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对于增强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融资条件和发展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新时期企业发展与提高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履行的重要职责。
二、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精神,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改善企业信用环境为重点,分步实现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到201O年,逐步建立起“一个制度和三个体系”,即企业的基本信用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企业信用服务与监管体系。在五年内,规模企业基本建立企业的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