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长沙市交通保障工作预案》,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工作,必要时对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为事故抢修和救援开辟绿色通道。
5、市公安消防支队:启动《长沙市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市火灾事故的救援工作。
6、长沙电业局:启动《长沙市大面积供电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实施长沙市特别重大(I级)停电事故应急措施和方案,尽快恢复供电。
7、市交通局:启动《长沙市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协调调度及运输工具的征用工作,优先保证电力抢修物资调运和市场供应的运输需要。
8、市安监局:启动《长沙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各类煤矿、非煤矿山、化学危险品企业、易爆易燃企业监管。
9、市气象局:启动《长沙市突发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提供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和走向,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天气情况,为电力抢修提供指导。
10、市商务局:启动《长沙市物资调配供给应急预案》,负责全市生活物资调配供应、成品油调配供应等应急物资保障,维护市场秩序。
11、市农业局:启动《长沙市蔬菜调配供给应急预案》,负责全市蔬菜市场的货源组织调配,确保市场货源正常供应。
12、市国资委:启动《长沙市市场供给应急预案》,确保全市国营、股份制公司所属各类商场、气站等零售市场正常营业。
13、市工商局:启动《长沙市市场监管工作预案》,负责维护全市各类市场、商店正常运转,打击囤积居奇等商业违法行为。
14、市物价局:启动《长沙市物价监管应急预案》,负责全市物价监管工作,提供政府指导性价格,依法查处乱涨价行为。
15、市公用事业局:启动《长沙市公用事业应急预案》,负责全市水、气、公交等公用事业的维护和正常运转,确保市民正常生活。
16、市卫生局:启动《长沙市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医疗、急救运转正常。
17、市民政局:启动《长沙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负责全市自然灾害勘灾、救灾及救助工作。
18、市建委:启动《长沙市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沙市建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桥梁和房屋等建筑安全。
19、市城管局:启动《长沙市城市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沙市市政设施应急预案》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和市政设施安全;负责协调城市主要道路电力抢修现场的开挖及道路恢复。
20、市广电局:启动《长沙市广播电视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设备的维护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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