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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中医与中药协调发展的原则,制定并实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中医药产业体系,加强中医药专业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建设,实施中医药事业的“名医、名药、名牌”战略和自主研发创新工程,优化中医药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用、价廉的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促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我市“十一五”后期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主要是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显著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和中医药服务水平,大力增强中医药科技研发创新能力,逐步扩大中医药产业规模,使中医药为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在2010年之前,重点建设好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中医诊室)及中药房,基本达到建设标准,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立并实行中医药人才的在职培训、师承教育、学历教育、中医药学科骨干(带头人)培养及中医药专业人才引进使用等工作机制,巩固和壮大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中医药专业人才素质;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临床应用研究开发、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及引进推广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的临床中医药应用比例;大力开发中药产业,打造知名中药企业和中药产品,规范中药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管理,逐步增强中药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具有规模的市属中药材生产企业应尽快通过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到2020年,使我市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覆盖面更广、能力更强,中医药队伍结构、素质、水平更加优化,中医药自主创新和中医药产业更具规模实力,中医药文化得到充分发掘、继承和弘扬,成为中医药强市。
  三、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
  1、建设中医“名院”。建立完善以市、县(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城乡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政策指导支持和经费投入,建好市、县两级中医医院。到2010年,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县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乙等标准,成为特色明显、优势突出,人才、管理、服务、技术、设施一流的现代化中医医院。长沙县中医医院和望城县中医医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现在,考虑长远,及时调整和适度发展中医药诊疗服务。对一些规模大、中医特色明显的一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给予政策支持,积极创造条件达到二级中医医院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中医专科专病门诊、住院科室及中药房。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中医师应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应占医师总数的30%;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中医师应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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