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07〕4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长沙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湘发〔2007〕5号)精神,全面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使其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现状
我市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市卫生改革发展蓝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初步构建了覆盖全市城乡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全市有5所二级规模的中医医院,其中3所达到二级甲等标准,有114个中医类诊所和21个中医类门诊部。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均设立了中医门诊及住院专科,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了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二是开展创建中医药发展先进集体工作。浏阳市和宁乡县政府均获得省级中医药示范县(市)称号,岳麓区政府被评为国家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宁乡县资福乡卫生院、浏阳市古港镇中心卫生院、望城县高塘岭镇卫生院等单位被评为省级乡镇卫生院中医兴院示范单位。三是建设了一支中医药人才队伍。各医疗机构都重视培养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和中医学科骨干,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人才培训,重点培养名医,充分发挥名医效益。四是努力发掘巩固发挥中医药服务潜力和中医药科技成果,树立中医名牌。各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地实施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五是较好地开发了中药产业。在中药的种植、开发、提取、生产和流通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规模和实力。
但总体而言,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还滞后于整个卫生事业的发展。部分中医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设备较差。各类医疗机构仍存在重西医轻中医的倾向,开展中医药服务还较欠缺,中医药治疗率呈下降趋势。中医药人才的录用、引进、培养、素质提升等还缺乏健全的长效机制。中医药科研的开发应用还有差距,中医名牌树立不足。少数中医医疗机构呈萎缩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