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构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同时要加强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三、着力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创新
13.加强就业制度建设。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机制。一是优化就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二是强化就业促进机制,引导就业结构政策向服务业的倾斜,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将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相结合,做大贷款担保规模,缓解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环境。四是实行就业动态分析监测,建立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1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加快健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
(1)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探索长效的扩面机制。认真落实对未参保单位征收社会保险统筹费等政策措施,研究非公有制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扩面办法。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城乡相互衔接,逐步一体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三是完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改革。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调整个人账户计算比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2)建立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多层次全民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220万人的目标。一是坚持城乡统筹,拓展保障范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在市区开展“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工程;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加快推进各辖市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二是坚持以民为本,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劳模、拔尖人才补充医疗保险照顾政策以及特殊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管理办法等。三是坚持社区优先,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社区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的个人支付费用,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的医疗服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