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2006年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6〕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发改委《2006年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2006年镇江市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市发改委)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改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镇江市委关于“十一五”规划建议的精神,以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总体目标,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富民优先、实现“两个率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规范经济调节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县级审批管理权限,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确保职能归并到位,项目进驻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窗口授权到位。健全服务体系,建立三级行政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更加优化我市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
3.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完善政府议事规划和决策程序,推行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等制度,提高行政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4.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要求,严格控制和核定乡镇机构编制,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努力从制度建设上探索出一条新的乡镇财政体制。
5.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全面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使其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二是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要求,调整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做到“清理、归并、精简、规范”。四是要深化事业单位用人、分配、社会保障等改革,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建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