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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搞好畜禽、蔬菜、水产品生产供应。春季是农产品供应淡季,市场供应偏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畜禽、蔬菜、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积极推动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有效对接,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要加快标准规模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切实规范奶业生产秩序,认真落实扶持发展生猪、奶牛、肉牛政策,探索建立畜牧业持续发展的长效调控机制。要加快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强化科技服务,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要围绕“75万亩标准化生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认真抓好蔬菜生产,特别是要增加速生菜生产,努力做到春季蔬菜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加强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管,扩大绿色蔬菜配送专卖,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蔬菜消费安全。要抓好5万亩池塘养鱼工作,做好鱼苗鱼种投放,加快万亩绿色水产品基地建设。
  (四)认真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当前气候转暖、候鸟北迁,畜禽集中补栏、调运频繁,春季又是畜禽疫病多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一是要突出抓好强制免疫。各区县、高新区要认真落实免疫计划、免疫资金和免疫队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4月底前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5月上旬集中开展一次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白”。二是要强化疫情监测。各区县、高新区要充分发挥乡镇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的监测。要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对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畜禽及其产品,严格按照农业部“四不一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对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要高度重视疫病溯源体系建设,指导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准确详细地记录养殖信息,加快实现对畜禽的可追溯管理。四是要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预备队的管理,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春季农业生产的组织领导
  春季农业生产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通力协作,为春季农业生产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区县、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和解决春季农业生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情调度,及时制定技术意见,搞好对春季农业生产的指导和服务;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特别是加强化肥价格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资市场稳定;供销、电力、石化等部门要做好肥料、种子、电力、柴油等生产资料余缺调剂,保证满足春季农业生产需求;水利和黄河河务部门要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动态,及早做好水源调度,开源节流,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农机部门要搞好农机检修和农机手的培训;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的宣传力度,为做好春季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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