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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先进集体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先进集体的通报
(淄政字〔2008〕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政府“3年内基本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目标要求和市政府“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规划建设任务。2007年,全市农村自来水人口普及率达到96%,行政村入村率达到96%,入户率达到86%。为鼓励先进,推动村村通自来水升级改造工程特别是精品工程建设,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张店区人民政府等9个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附件: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先进集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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