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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铁政发[2008]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能够从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努力,迎难而上,勇挑重担,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整治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勇于吃苦、甘于奉献、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市政府决定授予银州区人民政府等15个单位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优胜单位;授予铁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等18个单位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集体;授予杨赞荣等26名同志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标兵;授予邱立强等19名同志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团结协作,务实进取,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有为的精神和出色的工作业绩,努力开创全市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铁岭大铁岭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胜单位

  银州区人民政府

  开原市人民政府

  调兵山市人民政府

  昌图县人民政府

  市农委

  市动物卫生监管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市质监局

  市商业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铁岭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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