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07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新建扩建敬老院28所,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1%,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五保供养事业的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在2007年度郑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新郑市人民政府等26个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李洪林等50名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农村五保供养跨越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建设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7年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26个)
新郑市人民政府
荥阳市人民政府
登封市人民政府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贾峪镇人民政府
荥阳市崔庙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
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三官庙乡人民政府
巩义市北山口镇人民政府
二七区民政局
中原区民政局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上街区民政局
金水区民政局
惠区济民政局
荥阳市五保幸福园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