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编制28个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见附件2)。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制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各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内容和框架要与《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相一致。编制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对方案中涉及行业的重大问题、需要政府投资和政府组织落实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组织论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予以配合和协助。各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要于4月30日以前报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的筛选(或策划)和申报
1.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策划项目,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衔接,争取纳入国家、省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取得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
2.应急体系建设项目由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筛选,提出初审意见和投资匡算,报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随总体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做好调研工作
为掌握各方面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扩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覆盖面,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需要对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所负责的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调研工作,摸清应急体系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方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为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制建言献策。
附件:1.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专项应急体系建设方案目录和责任分工
附件1
郑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08-201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柳身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乔建宏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副 组 长:郑金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广灿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李书良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
张 亮 市民政局局长
顾建钦 市卫生局局长
杨玉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洪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建国 市市政局局长
刘炳辰 市环保局局长
韩绍林 市农业局局长
史广敏 市林业局局长
陈松林 市水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