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和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从财税、信贷、投融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落实省国税局、地税局和科技厅联合下发的鲁国税发〔2007〕79号文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创新载体与平台以及创新资助等方面的税收扶持政策。二是优化现有科技专项资金使用结构,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共性技术支撑体系与应用示范工程的实施,加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应通过相应的计划进行配套支持。同时加强与863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的衔接。三是统筹安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相关计划和经费,围绕“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切实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机制。推动企业成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主体,把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主要手段,把引导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和经营业态、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积极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和以现代服务业先进技术、优秀软硬件产品研究开发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开设相应专业课程,建设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与共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相结合的研究中心,开展现代服务业重大理论与专业技术问题研究,为我省现代服务业可持续发展储备高级专业人才。制订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倡导高校师生和广大科研人员领办、兴办科技服务机构。加大现有科技服务机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鼓励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在支撑现代服务业的优秀软件产品推介、咨询、二次开发、集成、监理等各个环节,每年举办不同形式、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培训班,培养一支研发、管理、应用、服务相配套的专业人才队伍。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人才输出培训工作。完善科技咨询师、科技评估师、项目管理师、技术经纪人等专业培训和执业资质考核认定工作体系,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高层次、懂管理、善经营、熟悉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的科技服务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