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建立气象、新闻、公安、民政、教育等多部门、有关社会团体协作开展气象灾害知识科普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利用气象、教育、新闻等资源,建设彭水气象科普基地,编制系列气象灾害预警、预防、避险科学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介绍气象灾害的定义、分布特点、预防避险的简单实用技能。建设气象灾害预测、防御远程教育网平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交互式远程教育。加强全社会尤其是对农民、中小学生的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及时、科学地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缓解受灾群众的心理压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并切实解决气象防灾减灾中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新格局。
(二)加大气象防灾减灾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要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和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保障建设、研究的进度和质量,实现有计划、有步骤、先重点、后普遍的有序推进。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力量投入气象防灾减灾工程新途径。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协同气象部门加快我县气象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县救灾、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国土、公安、交通、环保、城建、卫生、广电、通信、旅游、安监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支持气象防灾减灾事业发展,形成气象防灾减灾合力;县气象部门要与有关业务科研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和科学研究,共同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的水平和内涵,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八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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