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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彭水府办发〔2008〕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县气象灾害发生频率明显加大,极端气候灾害显著增多,气象灾害损失增加,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08〕1号)和全国气象防灾减灾会议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完善以提高服务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任务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以提高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为主要任务的气象预测预报系统、以提高中小尺度天气监测能力和气候变化监测水平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加快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建立适应各种需求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全面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快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健全雷电监测、酸雨、土壤墒情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对防御气象灾害脆弱区、重大气象灾害频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地面和高空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县气象部门要加快新一代天气雷达接收系统的完善工作,提高新一代天气雷达应用水平;完善现有生态与农业气象观测网,提高对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建设的服务能力。积极构建多部门协作共享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联合监测机制,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充分发挥综合观测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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